电影喊山是部好作品,更是一部经典的法治课-喵星闻

电影喊山是部好作品,更是一部经典的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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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红霞是大户人家的女儿,有一次和奶奶去赶集在人群中走散,于是被人贩子抱走拐卖……

在被拐的日子里,囚禁、殴打、失声、强奸……受尽折磨。

买他的男人腊宏是一位杀人犯,他活活打死了他的前妻。

偶然间红霞偷听到腊宏和他母亲的对话:

“上一个被你活活打死,又带来一个,这个你就好好养大,然后生个娃……”

偷听被腊宏发现,于是腊宏割去了红霞的声带,让她永远不能说话,永远的失了声……

于是,红霞有了另外一个名字“哑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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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或许是为躲避抓捕,腊宏带着红霞及他们的两个孩子来到了大山深处一个极其封闭的村子……

村里韩冲去山上埋了雷管,目的为炸灌,结果腊宏误踩了韩冲炸獾的套子飞了天。

红霞的丈夫腊宏死了,红霞成了寡妇,但她却笑开了颜,笑出了声……村里人以为她受了刺激,疯了……

于是,这个封闭的山村炸开了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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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人开会

村干部与村里长者商量给红霞赔偿私了此事!数次协调,怎奈红霞就是不要钱。

最后的方案是,韩冲负责养活娘仨直到哑巴明确赔偿金额!

“哑巴”被拐卖的身份也慢慢被揭开……

在韩冲照顾“哑巴”娘仨期间,哑巴被这久违的温暖所感动,和韩冲互生了情愫!

韩冲和村里人都认为是韩冲误杀了腊宏……

韩冲为了“清清白白”的娶红霞,决定去自首!就在警察带着韩冲指认现场的时候,红霞却告诉警察:

腊宏,她的男人,其实是她自己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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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霞

这是一部看着非常压抑的影片……

人性的扭曲,人们思想的封闭和愚昧,道德与法律的冲突……

这一切让人对主人公的遭遇感到心痛,也让人细思极恐……

3

红霞最终被警察带走,但是红霞是否构成犯罪,电影没有交代……

红霞杀死自己的男人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正当防卫?

在我看来,红霞自幼被拐卖起,长期忍受暴力,囚禁,摧残……虽然最后和买他的男人腊宏有了两个孩子。但她所受到的不法侵害持续存在,并未解除。

红霞为制止不法侵害而杀死自己的男人,这似乎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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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是否防卫过当?

我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腊宏是一个性格极其扭曲的男人,对红霞长期摧残,严重伤害,囚禁,强奸,无所不用其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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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宏

综合考虑腊宏长期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立足防卫人红霞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

红霞的“防卫行为”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所以,本人更倾向于不构成防卫过当!

与之相反的是:

尽管韩冲是村里为数不多有担当的年轻人,作为男主人公他的所作所为令人动容!

但其利用雷管炸灌,同时也造成了腊宏重伤的后果,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想象竞合!

最后,本片故事是一个开放性的结局:

韩冲被无罪释放……(也有可能没有交代)

红霞是否被认定为犯罪?是否最终和亲人团聚?也没有交代。

然,红霞被公安机关带走,终于走出了封闭的大山,获得了自由。有极大的希望和亲人团聚!这或许算是一个比较好的结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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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喊山》改编自山西著名女作家葛水平的同名小说。导演将拐卖妇女儿童这一敏感的话题搬上了大荧幕,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使得人们开始广泛关注和重视这一严峻的社会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同时对此也专门立法。

然,就在法治极大发展的今天,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仍然存在。究其原因,有人说是贫穷,有人说是愚昧,是无知!在我看来,贫穷和无知从来就不是犯罪的挡箭牌。这是人性的扭曲,是社会的毒瘤!

摘除这毒瘤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参与,强力打拐,重典治拐,更重要的是得靠宣传的力量,让怕拐,反拐,防拐深入骨髓,让罪犯和犯罪行为无处遁形!!!

关于影片你有何不同的看法?愿意和大家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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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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